蚌埠新聞網訊(記者 張婷婷)提高分娩(含剖宮產)住院定額補助,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……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,《蚌埠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辦法》)于今年1月起正式實施。
《實施辦法》分為總則、參保繳費、基本醫保門診保障待遇、基本醫保住院保障待遇、大病保險保障待遇、附則六個部分,共33條。其中參保繳費部分明確了城鄉居民參保范圍,指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,都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:包括本市戶籍城鄉居民;在本市長期居住,在原籍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和其未成年子女;各類在校學生等。對一些特殊群體如一周歲以內嬰兒自出生之日起90日內辦理參保繳費,可以享受相應待遇等也做了相應規定。
在基本醫保門診保障待遇方面,我市在確保參保人員總體待遇有所上升的前提下,統籌考慮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,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享受普通門診、常見慢性病門診、特殊慢性病門診等方面門診待遇涉及到的政策做出詳細規定。比如,參保人員在鄉鎮衛生院(含實行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)、社區衛生服務站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門診費用納入基金報銷范圍。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,實行按比例封頂報銷。31種常見慢性病門診年度起付線300元,可報銷費用報銷比例為55%。單一病種年度報銷總額上限為2000元,每增加一種慢性病病種提高800元,最高不超過3600元。17種特殊慢性病門診單次起付線為當次門診醫藥費用總額的10%,年度累計最高不超過選定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起付線,其可報銷費用直接比照同級醫院住院報銷政策執行,實行即時結報。
在基本醫保住院保障待遇方面,結合省文件規定和我市醫?;疬\行情況,《實施辦法》將醫保定點醫院分一級及以下、二級和縣級、三級(市屬)、市域內三級(省屬)等4個類別,起付線分別為200元、500、800元、1200元、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85%、80%、70%、65%。參保人員經異地就醫轉診轉院備案后到市域外(不含省外)住院治療的,起付線為2000元,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65%;到省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,起付線為2500元,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60%。
在大病保險保障待遇方面,《實施辦法》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。我市大病保險待遇起付線1.5萬元;大病保險封頂線30萬元。其中,大病保險金已由每人每年65元提高到80元。大病保險起付線10萬-20萬元段(含20萬元)報銷比例由75%提高到80%,20萬元以上段報銷比例由80%提高到85%,保障城鄉居民參保人員不因患大病導致生活困難。
此外,《實施辦法》提高了市級、省級三級醫院住院起付線,由原700元、1000元分別提高到800元、1200元,旨在發揮支付政策的杠桿作用,引導參保人員到基層醫療機構就醫,降低群眾就醫成本,促進分級診療。提高了城鄉居民醫保生育保障待遇,分娩(含剖宮產)住院定額補助由800元調整到1000元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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